合江县一直在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水陆交通、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合江实际,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决定对重点企业实行派驻安监员制,同时研究印发了《合江县驻企安监员管理办法》。
《合江县驻企安监员管理办法》规定派驻重点企业安监员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督促所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对所驻企业的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所驻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培训;负责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监督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督促企业及时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工人保险等。并规定派驻重点企业安监员入驻到企业工作,工作时间暂定一年,派出单位不得随意调换,派驻重点企业安监员每月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派驻重点企业安监员享受原单位同等职级待遇,实行双向考核,驻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回原单位报销,年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等次进行考核奖励;县上设立巡视组对派驻重点企业安监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失职、渎职的安监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这一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合江县境内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遏制水陆交通、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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