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合江县安监、交通、海事、水利等部门和临江乡镇联合发布了《关于合江县长江、赤水河水域“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的通告》,并联合开展了“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共清理滞留11艘“三无”船舶。依据交通部《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的规定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县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联合对清理滞留的11艘“三无”船舶予以集中销毁,有力的打击了违章运营船舶,保障了合江县水上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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